特大网络诈骗案宣判结果案例
2020年8月,浙江台州宣判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案涉3.16亿,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件的主要内容及宣判结果为:
犯罪分子在QQ、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通过收取会员费在全国各地行骗,诈骗金额达3.16亿余元,被害人近200万人。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公开宣判,主犯孙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2018年10月,陈先生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内容为“招聘539个抖音、快手视频作品点赞员。点赞一单0.5至2元,日薪80至150元。时间自由,多劳多得。”陈先生心念一动,觉得试试也无妨。
于是,陈先生通过广告上的联系方式,加入招聘QQ群。在群主的指导下,陈先生把同样的广告发布到自己的熟人圈,随后开始下载“微信息”“微助手”软件进行注册。注册后,进入类似于直播间的“房间”,“房间”内分新手、挂机、高额任务等栏目,每个栏目都有接待人员。陈先生被接待人员告知需交纳118元会员费,因为对方表示“2个小时便能赚回来”,陈先生便同意了。做了一些兼职任务后,陈先生又被告知“这个级别的会员任务量少且有限制,成为钻石会员,就可以持续不断做任务,能赚更多”,于是陈先生再次交纳了98元会员费。
随后,陈先生做了视频点赞、软件下载等任务,获得13.35元,但因未达到平台规定的提现标准而无法提现。后来,陈先生发现平台里兼职任务长期不更新,向平台要求返还会员费也没人理,而提现标准也突然从原先的30元提高到了500元。至此,陈先生意识到受骗。
随着公安机关的追踪排摸,一个总部位于山东青岛,成员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特大网络诈骗集团逐渐显露,他们以数家网络科技公司为掩护,暗地里从事诈骗活动。公司具有较强的组织性,设有多个诈骗团队,团队内部又分为外宣部、培训部等,以高薪网络兼职进行虚假宣传,哄骗、引诱被害人缴纳会员费。据统计,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受骗缴纳会员费的被害人近200万人,包括大学生和家庭主妇在内,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诈骗金额达3.16亿余元。截至案发,该诈骗集团成员达3000多人,在全国众多城市都设有分部,规模十分庞大。
隐藏在背后的“操盘手”孙某,2010年曾遭遇过刷单诈骗,因此抓住“商机”。2015年伙同他人注册多家公司,并自行开发语音、微聊、微信息、微助手等软件,为诈骗做准备。公司成员除亲戚外,还有众多被诈骗的会员,许多受害者为了挽回损失或逐利,成为了诈骗集团一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达3.16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判决。
此外,涉及该案已落网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江苏徐州一男子朋友圈吐槽前同事被判赔3000,你如何看待此事?
我觉得应该赔偿3000元,这样就会告诫所有人不要去诋毁别人,要明白祸从口出的道理,让所有人都知道谨言慎行,而且还能彻底地整治一下网络环境,让我们的社交媒体上不再充斥着乌烟瘴气。这位徐州的男子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他在以自己为中心的前提下去评价他的前同事,并且把吐槽的内容公然发布在朋友圈,让很多人都看到了,这让不知道这位前同事的人很容易相信该男子的话,对这位前同事的人品有一个很不好的定论,然而事实并非是这位男子说的这样,所以,这位男子的行为已经对该同事的人格造成了损害,而且还对这位同事的形象进行了诋毁,所以这位男子应该对前同事给予一定的人格和精神损失。相信在经过惩罚之后,这位男子以后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一、徐州男子的行为对前同事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徐州男子的吐槽是对前同事的人身攻击,让前同事的名誉受到了损害,也让不知情的人对前同事的人品定下了一个不好的结论。而且这位男子是出于发泄内心不满的目的,用词更加刻薄,实在不是身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行为。
二、成年人应该懂得谨言慎行的道理,应该客观地看待事情
身为成年人,应该客观地看待事情,而不是只遵从自己的利益,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看待别人,所以这位男子以自己为出发点去评价诋毁别人的行为是错误的,不道德的。
三、这个事件可以为我们所有人敲响警钟,让我们的网络环境更加健康
这位男子被惩罚的事件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让我们所有人偶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认为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就可以不承担后果。
网络造谣他人轻生怎么处罚?
网络造谣怎么处罚
近日在朋友圈流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事件”视频。当晚,徐州警方经认真核实,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此消息纯属谣言。目前嫌疑人卫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这样的造谣的行为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造谣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被拘,网络造谣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造谣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被拘
6月11日,手机中出现“徐州高铁站发生砍人事件”视频,并被大量转发。视频内容反映在高铁站售票大厅内两名白衣男子持刀追砍过往民众,结果其中一名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开枪击毙。
警方经过调查,于6月11日晚间回应称,徐州市未发生此类警情,此消息纯属谣言。经进一步了解,该视频曾于2015年8月12日在大连以“大连北站持刀砍人”流传过,并被当地公安机关辟谣,证实视频内容为一场模
2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
网络是一个传播速度极高的平台,现在互联网已经步入了我们的生活,网络造谣的危害性越来越大,网络造谣的刑事处罚问题也是网友所关心的,那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20日中午,一条关于着名翻译家、钱*书夫人杨-绛先生病危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快速转发,并附有对话截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连线杨-绛保姆后获知,这是谣传。杨-绛只是因“轻度肺炎及肠梗阻住院”,身体已在恢复中。之前因工作关系与杨-绛先生联系较为密切的三联书店前总编辑李-昕,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这回事,刚问过杨-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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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近日,网传“北京南站发生砍人事件”,然而经官方证明这只是一条谣言。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以让谣言的传播如癌细胞般迅速扩散。2013年我国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那么,制造、散布网络谣言怎么处罚?网络造谣罪怎么判?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
事件详情:
北京南站【警方辟谣:北京南站未发生砍人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消息,经警方核实北京南站没发生砍人事件。大连警方昨已正式辟谣。“这段视频是6月大连北站反恐演练的视频。”请大家不要轻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于恶意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将全力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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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上造谣攻击污蔑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常常都能看到网络语言暴力。刑法中网络上造谣攻击污蔑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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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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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诋毁
您好,如果诋毁您,对方是构成侵权的[详情]
网络造谣犯法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是否构成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详情]
网络造谣公众人物,损害名誉,并且转发量过万,会给予...
认定为发布虚假信息,可能入刑[详情]
造谣罪怎么处罚 。 怎么取证。
应该是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详情]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攻击别人,这种做法违法吗?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攻击别人,是违法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手中的键盘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恶意损害他人名誉权,是一种通过网络的侮辱。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适当评价他人的行为得到社会的认可。这项权利在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都有效。一些评价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多个网民的言论叠加,扩大了损害后果,导致受害人名誉受损,甚至人身损害。这种严重的损害仅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角度来看,远远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名誉权。此时,应寻求刑法的进一步介入。为了更好地规范网络环境中的侮辱行为,有必要对网络侮辱行为的刑法进行理论分析,重新界定其构成要素,并根据网络环境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解释。
网络侮辱性言论的发布行为包括个人发布行为、媒体发布行为和组织他人发布行为。在互联网上发布侮辱性信息的人不仅是犯罪分子的来源,也是打击网络犯罪的重点。媒体作为特殊的发布渠道和广泛的影响力,对单位发布的侮辱性信息也应承担责任。此外,由于近年来网络公关公司的出现,组织他人在网络上进行侮辱性行为,损害他人名誉,其负责人、组织者、特别是积极参与者也应成为相应的责任人。
在网络上,经常会发生因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情感矛盾而导致侮辱他人的事件。施暴者向被害人发泄不满和怨恨,将被害人隐私信息的照片、音频上传到网络供他人观看,或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特定的大多数人,损害被害人名誉。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互联网健康的网络秩序,也对当事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江苏省徐州睢宁县 请依法查处陈东辉组织黑势力等违法乱纪行
老乡,我是王集的,表示严正关注!建议你到中华网军事论坛或者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帖。
网络犯罪的案例有哪些?
1.江苏徐州“神马”网络盗窃案
2014年3月19日,江苏徐州警方联合腾讯雷霆行动成功捣毁了一个以“下订单”为名,通过向多个网店店主的手机植入木马、拦截网银短信进行网络盗窃的犯罪团伙,在14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瓦解了一个完整的“写马—免杀—种马—洗钱—分赃”黑产犯罪链条。该案受害人达261名,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2.广州“1101-黑客”银行卡盗窃案
2014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黑客技术、对银行卡实施盗窃的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经调查,该团伙通过网络入侵的手段盗取多个网站的数据库,并将得到的数据在其他网站上尝试登录,经过大量冲撞比对后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资料数百万条,最后通过出售信息、网上盗窃等犯罪方式,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3.浙江湖州“5·15”诈骗短信案
2014年5月,浙江湖州警方摧毁了一个群发诈骗短信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经调查,自2012年以来,该团伙由组织者联系诈骗上家人员接收群发诈骗短信业务,再用电话、网络等渠道将任务派单给下家,由下家通过群发器、sim卡和电脑等设备,累计群发中奖等网络诈骗短信上亿条,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4.重庆短信拦截木马盗窃案
2014年5月27日,重庆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短信拦截木马实施网络盗窃、并将赃款通过电商平台以购物、充话费、购买彩票等方式套现的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两名主犯为应届大学生。经调查,嫌疑人将短信拦截木马伪造成婚恋网站的交友短信,通过感染受害人手机截取网银验证码,再修改其网络支付应用的密码,最后用受害人的银行卡去电商平台“套现”。
5.江苏扬州“3·18”钓鱼盗号案
2014年5月30日,江苏扬州警方成功捣毁了一个通过租用韩国服务器架设钓鱼网站、盗取受害者网络聊天账号及密码的盗号团伙,在广东和广西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调查,2014年1月至5月期间,该团伙向下游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出售非法盗取的180935组网络聊天账号及密码,获利157万余元。
6.北京“2·28”钓鱼盗刷信用卡案
2014年6月,北京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利用钓鱼网站盗取用户信用卡资料、并通过盗刷牟利的犯罪团伙,抓获盗号人员、机票代理、诈骗人员等嫌疑人31人,涉及盗刷案件520余起。经调查,该团伙通过某网站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诱骗网民登录钓鱼网站,非法盗取网民的个人信息及信用卡资料;再与机票代理勾结,通过网上快捷支付的方式购买机票并出售。该犯罪团伙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盗刷信用卡的黑色产业链条,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7.山东济南“1·15”航空旅客信息泄露案
2014年6月,山东济南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利用航空旅客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清了某航空公司订票信息泄露源头,堵塞了安全漏洞。经调查,该犯罪团伙通过盗取旅客个人信息、倒卖信息、实施诈骗、取款分赃等犯罪环节,诈骗旅客30余人,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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