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浏览不良网站会有案底吗
如果只是自己浏览,不违法,也不会有案底。自己在家里看不进行传播,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在家里组织他人共同观看、传播淫秽信息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国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现状
网络违法犯罪是一种新型的违法犯罪,在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中,有80%受到网络色情、暴力等影响。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网络违法犯罪,并非法律规定的专门术语,而是近几年来人们约定俗成的概念,网络违法犯罪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两个方面。现实生活中人们遭遇的不法侵害,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同样可能发生。概括地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客体而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制造、传播网络病毒、进行网络欺诈、侵犯他人隐私权;另一方面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科学地划分网络犯罪的类型对于预防和控制网络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中外理论界从犯罪学、刑法学等不同角度对网络犯罪进行了分类。美国计算机安全和犯罪研究专家唐×B×帕克根据计算机在犯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将计算机犯罪划分为四种类型:计算机是犯罪对象;计算机构建了犯罪的环境;计算机提供了犯罪的手段;计算机被用来实施恐吓、欺诈被害者(Chris Reed,Computer Law,Second edition,Blackstone Press Limited,1993)。德国著名计算机犯罪学专家Ulrich Side综合各国的立法将计算机犯罪分为八种类型:侵犯隐私权;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计算机间谍;侵犯软件版权;计算机破坏和计算机敲诈勒索;计算机欺诈;非法及有害信息;其他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联合国关于预防和控制与计算机相关犯罪指南》根据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的特征将计算机网络犯罪划分为五种类型:计算机操作欺诈;计算机伪造;破坏或修正计算机数据或程序;非授权访问计算机系统;非法复制计算机软件。这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网络的分类(许秀中:《网络与网络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我国刑法把计算机犯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其中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分别规定了计算机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利用计算机为工具实施的盗窃、诈骗等传统犯罪。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从侵害客体的不同对网络犯罪进行了分类: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的网络犯罪;妨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络犯罪;妨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网络犯罪;妨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网络犯罪;其他网络犯罪行为。
上述网络犯罪类型的划分对于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类型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具体地说,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建立网站或网页,传播违法信息
在现代的信息社会中,网络传播的信息数量大、速度快、内容丰富,然而,网络信息的内容良莠不齐,某些不良信息借助于网络得以迅速传播,网络色情、暴力等信息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会带来负面影响。由于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部分青少年对网络的不良或违法信息持认可态度。同时,他们建立网站或者通过网络的其他路径对网络的违法信息再加以传播,成为网络违法信息的接受者和再传播者。其中,网络色情信息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传播方式具有诱惑性、隐蔽性和挑逗性,由于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自制能力和判断能力较弱,往往沉溺于色情信息的浏览,难以抵抗其诱惑,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污染了青少年的精神,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刘振华:《‘网络问题’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思考》,《广西公安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31)。
2.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
网络的发展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为社会风险和冲突的增加打开了方便之门。由于互联网营造的是一个数字化的环境,它不具备现实社会的具体时空位置,身处虚拟场域的人们可以用虚拟的身份自由地进行交流,发布自己的思想和言论。因此,在网上可以通过搜索探知他人的隐私信息,如果不适当地泄露就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在网络上可以发表不实的言论,辱骂他人,进行网络漫骂,从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3.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在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致使他人的计算机系统毁损或信息丢失,或者利用网络自身的脆弱性攻击网络设施,破坏网络信息的传播。违法犯罪行为人利用黑客手段和制造网络病毒的技术,攻击互联网,使国家或地区的通讯、交通、供电等部门的网络系统遭到破坏或瘫痪,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从网络的性质来讲,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非法用户侵入信息系统,即无权访问特定信息系统的人非法侵入该系统。二是合法用户的越权访问,即有权访问特定信息系统的用户,未经批准或者授权而擅自访问特定信息系统或者调取系统内部资源。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受刑罚处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主要是指前者。根据我国刑法第28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5.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抢劫和强奸等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
网络暴力事件
现在出现了许多络暴民现象一些失去理智的网民,在网络上看到一些问题就不分青红皂白的疼骂事主,让事主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这是网络暴力行为。下面为大家列举一下著名的网络暴力事件,让大家知道网络暴力有多可怕!
一《铜须事件》
给大家说说铜须事件2006年4月,一位悲情丈夫在网上发表了一封五千字的长信,痛斥一位网名为“铜须”的大学生与他妻子有染。随即,数百人在未经事实验证的前提下,轻率地加入网络攻击的战团,其中一人更建议“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那位丈夫做祭品”。
短短几天内,数十万网民组队对“铜须”发出网络追杀令,搜寻并发布了这名学生的真实姓名、身份、住址和生活细节,并呼吁社会封杀“铜须”,“呼吁广大机关、企业、医院……对××(铜须原名)及其同伴进行抵制。不录用、不认可、不理睬……如果“铜须事件”是一次偶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然而,在中国,“铜须事件”绝非偶然。相反,它是中国屡次网络道德追讨事件的一个缩影,比如我们所熟悉的“陈易卖身救母事件”、“虐猫事件”等……这些都是十分典型的网络暴力事
二《梅根事件》
网络暴力到底有多严重?有多容易祸害到身边的人,而在美国中,其中一旦网络上的暴力事件也直接让一个年仅13岁的女孩直接走向自杀死亡,那么著名网络暴力案例:梅根事件到底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美国一名13岁的少女梅根·梅尔(Megan Meier)遭遇网络暴力,因不堪忍受网友的恶毒辱骂在家里自杀身亡。然而,虽然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已经基本确定是一位中年妇女劳丽·德鲁(Lori Drew),警方却因为无法可依而拒绝对其提出起诉。不过,她的日子并不好过,在网上和现实生活中愤怒的群众人人喊打,她闭门不出,还丢了工作。事件再次暴露网络暴力对青少年的巨大威胁。
13岁的梅根是提娜的女儿,她很脆弱,身体有点超重,情绪一直不太好。提娜说,上三年级时,梅根就开始讨厌自己,开始谈到自杀的话题,经常沮丧及注意力不集中。需要每周进行定期咨询并接受接续的治疗。梅根曾央求了几个月的时间,最后母亲才同意她在MySpace上申请了一个帐户。母亲想,让女儿通过网络交朋友也许是不错的,毕竟梅根还是个敏感的女孩,很需要感情交流。可是正因为如此,梅根在心理上才非常脆弱。
在西部中学校读到了七年级时,梅根变得肥胖超重,不过很活泼。她会和其他同学一起打排球,在学校里,排球队员是仅次于足球队员的风云人物。梅根还会模仿师姐们的时髦打扮,很喜欢Hollister和AF的衣服。有时候,她的眉毛油涂地太多了,把自己画地像个浣熊。偶尔,她还会愉快地接受足球宝贝的邀请,在午饭时,坐在最显眼的桌子上吃饭。
可是,这些春风得意的时刻到了体育课时就全都不见了。梅根不得不把大号的衣服脱掉换上运动衫和T恤。“每次上体育课时,大家都会叫她肥婆,”她的同学劳拉说,“有一次,我还看到她自己躲在衣帽间里哭泣。”
经过难熬的一年后,梅根的父母把女儿转到了一所叫“完美之身”的天主教学校里。这所学校有严格的校规,严禁学生们拉帮结伙。学生们都要穿校服,吃饭时会被分到不同的饭桌,以便有机会跟每个人都能更好地交流。
梅根的朋友14岁的雷切尔说,“在那个学校根本没有什么性质的团伙,虽然你可能会跟某些人关系更好一些,不过也可以走上前去跟每个人搭话,大家都会友善地回应你的。”
关于网络暴力
逃离了原来在学校里的可怕经历的梅根依然保留着自己在MySpace上的网页。“实际上,她的年龄还未到,因为必须14岁以上才可以拥有一个网页,”梅根的妈妈说,“可是我知道密码,她收到或发出的每一条信息我都会看看,我想我会确保安全的,同时又能让梅根认识几个朋友。”
后来,梅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叫乔希(Josh)的16岁英俊男孩,乔希说她很漂亮。可是,这个乔希压根就不存在。她是梅根一个朋友的妈妈虚拟出来的,与她们家只隔了四户人家。劳丽·德鲁是梅根一个同学的母亲,与梅根住同一街区。她在MySpace网站上创建了一个用户,谎称自己是名叫乔希·埃文思的小男生。她和她的女儿一直通过网络捉弄梅根,让她认为这个叫乔希的男生喜欢上了她。
六周之后,乔希突然变脸,说她卑鄙,朋友们都觉得她很肮脏。很多其他的人也加入了这场网上暴行,骂她“肥婆”,“娼妓”。多个女生也自称是乔希,通过MySpace网站给梅根发信息,称很讨厌她,并不断地羞辱她。这些据称不明就里的女生不断跟贴残忍地落井下石。
一开始,13岁的梅根开始还击,用她能想到的最难听的话来回敬污辱她的那些人,可是这些却招致了对方变本加厉的报复,更加恶毒的咒骂透过网络铺天盖地地袭来,梅根脆弱的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考验。
“妈妈,这些人太恐怖了!”一次打电话时,她对着话筒抽泣着跟母亲说。打完电话后一个小时,这位13岁的小姑娘就跑进卧室在壁橱的横梁上用皮带自缢身亡。
提娜说,女儿以前也经常受到这种网上暴力,多年来一直渴望有男生喜欢自己,乔希的变脸对她的打击太大了,“遭到了巨大的污辱后,梅根完全绝望了。”
美国梅根事件有什么影响
当然,这个恶作剧引发的悲惨事件只是一个个案,大部分的母亲都不会这样做,而极少青少年会像梅根一样寻短见。可是梅根的悲剧却是网络暴力的一个血淋淋的个案。手机拍照和短信,以及各种各样的交友网站、电子邮件及即时信息,让青少年们有了更多的途径彼此捉弄、揶揄甚至威胁同龄人。
和大部分暴行一样,逼死梅根的那伙人也很残忍、很冷酷。他们一大群人聚集在MySpace网络上,骂梅根撒谎成性,骂她是个肥胖的娼妓,以及更难听更恶毒的话。与传统的暴力不同,高科技暴力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可能发生,青少年们彼此之间甚至永远都不必要见面。面对匿名的网络暴力,受害人往往无处可逃。
就在梅根所在的镇上,青少年们都说喜欢使用网络,有些人的确通过这个绝佳的途径威逼其他人。而有些孩子则担心自己会成为网络暴力的加害对象。“一旦上了MySpace,你被像掉进了一个陷阱里,”12岁的西中学校七年级学生詹克说,“你会全神贯注地跟着网上的情势发展,竭力避免对自己不利的消息的传播。”这个学校也是梅根生前就读的学校。
通常情况下,MySpace网站会通过人工和技术手段阻击攻击或威吓别人的网页出现,该公司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网站上还提供了用户举报网络暴力的途径。可是,儿童问题专家称,要想完全避免这类事情在网上出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大部分青少年心理还不够成熟,还不能理智地面对虚拟的网络及可能出现的匿名攻击。例如,“青少年会把网上所说的东西都当真,”威斯康星大学副教授贾斯汀说,他是研究网络暴力问题的专家。
就像梅根案一样,受害人经常受到隔离,可是从来没有免于受到伤害,“在受害人的眼里,整个网络世界每个人都反对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来保护他们,”明尼苏达州大学教授沃尔特说,“网络暴力行为并不仅限于青少年在学校里的学生梅根都有影响所以Please reject Internet violence. The Internet is used for civilized Internet access.
青少年上网看不良信息会有犯罪记录吗?
你好,小同学:
首先你肯定不会有犯罪记录的!因为只要接触网络,或多或少都会有这些方面的接触,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网络上的东西毕竟鱼龙混杂。所以完全不要担心你会有犯罪记录。只有在警察局立案并且备份的,才会有犯罪记录。
其次,不要在网络上太相信陌生人,你怎么知道对方就一定是警察呢?为什么不是冒充的呢?要有提防之心。你可以随意的问几个专业的警察常识,看看是否是警察,即使他回答上来了,也不要轻易相信他。
最后,网络环境很复杂,适当的接触各类知识,有助于丰富自己的视野与知识,无论是哪方面的。没有不健康的内容,只有自己是否有健康的心里。自己要有判断识别控制能力。这样自己才能长大。
有关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网络对于青少年既是有利,又是有害的。
青少年目前使用网络,在有利的一方面,主要是较快的方式获取了最新的信息;于此之外,对青少年影响最大的是,在网络上开辟了另一种人际交往方式,对青少年用户的人际关系有了良好的影响;另外,青少年受到网络这一新鲜事物的刺激,比没有接触过网络的青少年更有创新精神,往往有助于学习,且不会出现“书呆子”现象。
青少年使用网络,有害的一方面,主要是精力的分配。一方面,上网占用了青少年学习、休息的部分时间,造成青少年用户学习压力大、时间分配紧张等情况;另一方面,部分青少年用户由于深陷网络的虚拟世界,以至于在日常生活中,如上课、睡眠等,也常常想着网上空间,造成了精神不集中等情况。除在精力方面,在身体健康上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集中表现在视力大幅下降。
但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要因人而异,但大多数青少年网民都认为弊大于利。现象表明,通常在这个年龄段的用户,平均每周上网时间越长的,通常受到的危害更大一些。
至于游戏、网吧等通常认为是有危害的事物,我们认为应该分开来考虑,具体的分析必须涉及到整个社会网络环境等因素。
上网的危害
一,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互联网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莠不齐,青少年在互联网上频繁接触西方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这使得他们头脑中沉淀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冲突,使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倾斜,甚至盲从西方。长此以往,对于我国青少年的人生观和意识形态必将起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国家的政治安定显然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威胁。
二,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
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与现实的社会
生活不同,青少年在网上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它不仅满足了青少年尽早尽快占有各种信息的需要,
也给人际交往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不必承
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虚拟世界的这些特点,
使得不少青少年宁可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
愿面对现实生活。而无限制地泡在网上将对日常学
习、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荒废学业。
三,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另一方
面就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 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生上网的诸多有利之处:
第一、可以开阔视野。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
第二、可以对外交流。学生的一个被人经常提及的缺点就是缺乏信心,不敢与外界对话、交流。现在有了互联网,他们可以彻底克服这个心理障碍,并且在对外交流的过程当中,又开阔了自己的视野。网络为教育资源的交流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不仅老师,而且学生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各类教育网站获取学习资讯。
第三、可以促进青少年个性化发展。消除心理障碍,可以没有顾忌地向网友倾诉心事,减轻课业负担所造成的心理压力;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一来可以锻炼文笔,二来觉得很有成就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自己动手做主页正成为时尚,把自己喜爱的图片资料传上去,开一个讨论区,发一些贴子,和大家交流,在掌握了电脑软件的运用同时自己做版主的感觉真的很棒,有利于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第四、可以促进中学生的学业。中学生的本职任务是学习,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普通的中学生学习知识只能够局限于自己的学校和一些课外书籍,传授知识的老师始终只有几个,但如果上了网,学生就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有问必答”、“题库”、“专题讲座”、“考前辅导”...一个个分类细致合理的栏目让学生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普通的中学生做题只能做些参考书或数量有限的卷子,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
第五、可以掌握最新的教育动态。中学生们特别是高中生可以利用网络了解最新的教育动态,因为这几年的高考还在改革探索之中,每年几乎都会出台许多新措施。而平时好些学生不大关心电视和报纸上的新闻,只一味地埋头书海,因此可从网上查询与教育相关的新闻以此来调整复习重点,适应高考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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